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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基层卫生工作要点 将从六个方面推进

行业动态 2018-05-09

 

 

 

 

 

北京市卫计委发布《2018年北京市基层卫生工作要点》,努力推动基层卫生在本市分级诊疗格局中发挥更好作用。

 

2018年北京市基层卫生工作要点


2018年是“十三五”工作推进关键之年,本市基层卫生工作总的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基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围绕全委核心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落实分级诊疗重点工作任务,着力提升基层卫生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能力和增强基层卫生内在活力,加快改善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基层卫生成为社区居民接触卫生健康的第一接触点。


一、完善基层卫生管理模式和服务体系,强化“大基层”工作理念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的统筹发展意识和综合协调管理能力,建立市、区两级高效的协同管理网络,树立“大基层”的管理理念。在未设立基层卫生专门科室的区卫生计生委,设立基层卫生专干,承担市级基层卫生与区级行政管理对接,统筹协调辖区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开展基层卫生相关工作。


结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北京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相关要求和资源配置指标,在编制分区规划的同时,统筹完善辖区基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规划,继续完善15-30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对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运行和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及时提升改善设施条件或寻找新的地点,尽快恢复运行,保障群众的就医需求。探索将具备能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与大医院双向转诊范围,夯实本市基层卫生服务的提供基础。


二、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基层卫生服务内涵


(一)合理确定签约服务工作目标

把工作重点向提质增效转变,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通过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获得感,稳定签约数量、巩固覆盖面。不盲目追求签约率,不层层加码,同时要采取措施避免签约服务数量下滑。各区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了解辖区内常住人口基本情况,加强与区残联、区农委以及街道(乡、镇)的沟通联系,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准确掌握重点人群,优先做好服务。


(二)着力完善签约服务内容

结合自身服务能力和居民需求,在健康意识的建立和指导,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日常监测,针对不同人群的个体化服务包等方面下功夫,以实实在在的服务留住签约人群并有所提高。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质量控制,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等核心指标,研究建立有效的家庭医生签约绩效管理制度及激励机制,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长效发展。


(三)优化流程和改善服务体验

进一步规范签约和服务流程,在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就诊预约、定向分诊、诊前服务、诊疗服务’全科预约诊疗流程”全覆盖。总结智慧家庭医生优化协同模式(简称“智慧家医”)等经验做法,借助人工智能、电子数据、互联网和物联网等技术,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区级平台-市级平台建设,提升社区卫生信息化建设水平。各区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在全市社区卫生信息系统架构和标准下,完善社区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改善居民签约服务体验。


(四)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加强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终止、保存和电子健康档案的信息整合和互联互通。加强医疗记录和健康档案记录的互联互通。稳定建档率、稳步提高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强化健康档案使用率。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做好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的健康管理工作,工作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要求。增强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能力,在全市慢性病患者家庭中继续培养2万名“家庭保健员”,开展“家庭保健员”培养项目实施效果评估,促进项目可持续开展。


三、持续做好人才培养和提升工程,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


(一)强化基层管理干部能力建设和“十、百、千社区卫生人才”培养

各区要普遍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法人、单位负责人综合管理能力建设,开展基层卫生改革相关形势分析、前瞻性理论和实践管理技能等系列知识培训,不断总结经验,持续改善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基层卫生管理者的综合监管能力,为顺利完成全市基层卫生重点工作任务提供保障。做好“十、百、千社区卫生人才”的动态调整;针对确认资格和新入选的社区卫生首席专家、健康管理专家和社区卫生业务骨干,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在全市基层卫生政策研究、规范制定、绩效考核等工作中加强对各类优秀人才的使用和锻炼;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积极为优秀人才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创造条件。


(二)加大力度充实全科医生队伍

结合2020年每万人口3名全科医生的目标要求,以及目前本市每万人口2.7名全科医生的现状,争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的人才引进政策,加大全科医生及相关亟需岗位卫生专业人才配置。2018年,核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到位率在原有基础上力争提高2个百分点。


(三)开展京港示范中心成果推广

在2017年开展京港“社区医疗新世界社区卫生服务培训示范中心”(丰台区方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实施效果评估基础上,充分利用已培养的8名全科医师师资,开展京港合作成果暨全科医生门诊诊疗评估方法(“莱斯特评估套件(LAP)”)的推广与应用,进一步强化全科医学临床思维和理念,提高社区全科医生诊疗水平。


(四)加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能力建设

举办以《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为技术依据的培训班,提高本市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水平。面向基层医务人员开展居家医疗卫生服务相关技术和技能培训,提高基层为老年人服务的能力。继续开展100名社区全科医生儿科诊疗技术培训,提高基层儿科诊疗服务水平。开展呼吸、消化等疾病临床诊疗技能的培训,试点探索临床决策辅助系统应用,提高社区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水平和为患者解决健康问题的能力。


继续补充、扩大家庭医生团队诊疗能力及实操市级参考题库,结合绩效考核、岗位练兵、实训室等工作,指导各区做好题库应用。建立常态化的社区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机制,各区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发挥社区卫生专业技术实训室考培作用,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三基”训练,巩固和加强医务人员基本业务水平和能力,提高医疗工作效能。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增加群众的获得感,提升患者满意度。


(五)创建优质服务示范机构发挥引领作用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要求,着力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管理水平,逐步扩大服务供给,更大程度地满足人民健康服务新需求。


积极倡导各区利用全国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源,尤其是在全国和全市有一定影响力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成功经验,以区为单位引领区域社区卫生协同发展。征集各区在协同发展方面的需求,鼓励开展“区与区手拉手”“机构与机构手拉手”、等一系列的协同发展活动,增加市级协调力度,努力打造一批区域和机构社区卫生发展共同体。指导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继续做好对通州区基层卫生服务对口合作帮扶工作,提升城市副中心基层卫生服务水平。


四、深化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和完善绩效考核,增强基层卫生服务活力


(一)深化基层各项改革举措

总结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成果和经验,“先诊疗、后结算”服务在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行,持续优化就诊流程。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健全社区药品供应与保障机制、规范落实社区长处方服务和老年人优待工作,鼓励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实施互联网+技术等方式为居民提供挂号、费用结算、药品配送等便民服务,不断提高居民获得感。指导各区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济运行指标的监管力度,持续做好对社区卫生各项综合改革的动态监测及分析,对存在的不足和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和监督整改。


(二)完成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完善市级对各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结合改革新举措、新任务,以评价基层卫生服务质量与效率为核心,优化考核指标、优化考核方式。开展对16区社区卫生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总量上浮政策直接相关,通过考核及结果应用,推进社区卫生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完善基层运行及绩效考核制度

按照京卫基层〔2016〕26号文件部署,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试点评估基础上,论证试点成效,积极推进相关政策措施出台,研究全市推广实施意见。加强对京卫基层〔2017〕18号文件实施情况督导,积极构建北京市基层卫生三级绩效管理平台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服务项目,合理界定各服务项目标准化工作量;推行信息化当量系数绩效管理及考核方式,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管理及考核制度,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质量与效率。


五、加强村级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水平


(一)继续推进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加快推动涉农区各行政村按照20-30分钟基层卫生服务可及标准,实现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建设138个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细化机构建设和人员配置完成时限,尽快建成并投入运行。没有条件新建机构或已纳入整体搬迁计划的行政村,可采取巡诊的方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要制定巡诊工作计划,由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区级医疗机构承担巡诊任务,巡诊频次不得少于每周一次。


(二)继续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继续以高职自主招生的方式开展订单定向培养乡村医生岗位人员。配合做好与市教委和首都医科大学的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分工,指导有需求的区做好本土青年的宣传动员和招生考试工作,计划招生150名,指标分配继续向亟需人才的生态涵养区倾斜。加强乡村医生岗位人员补充。针对乡村医生空缺岗位,由各区采取适宜方式进行人员补充,包括返聘退休医务人员、上级医疗机构派驻、公开招募、多点执业等,提供服务人员可以享受该岗位的乡村医生购买服务补助。加强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培训。除每年定期开展不少于2周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外,各涉农区对于新上岗的乡村医生岗位人员要加强岗前培训,使其充分了解和适应岗位职责和村级医疗卫生的特殊性等要求。


(三)加强村卫生室管理与考核

组织开展市区两级绩效考核。认真落实《北京市村卫生室管理与服务规范(试行)》和《关于加强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在各区对机构开展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市级针对重点指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开展村级卫生服务满意度调查。围绕农村居民对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利用率和满意度以及乡村医生岗位人员满意度等委托第三方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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