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统信中心函〔201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办公室,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办公室,国家卫生计生委各直属联系单位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健康中国”建设,落实国家“互联网+医疗健康”战略,在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划与信息司的指导下,2018年我中心将加快推进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工作,加强卫生信息标准的推广与应用,以测促用、以测促改、以测促建,促进各地区、各医疗机构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和跨机构跨地域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内容
(一)区域卫生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对电子健康档案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相关标准符合性以及互联互通实际应用效果进行综合测试与评价。
(二)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对电子病历与医院信息平台相关标准符合性以及互联互通实际应用效果进行综合测试和评价。
二、申请单位条件要求
(一)申请区域卫生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的单位应为县级以上(含县级)区域卫生信息主管单位。
(二)申请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的单位应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认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
三、其他事项
(一)各测评申请单位可根据条件要求,通过中国卫生信息标准网(www.chiss.org.cn)在线提交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
(二)测评工作采取分级管理模式,遴选信息化建设情况较好、有2个及以上单位通过测评的省份授权作为测评分级管理单位,推动本省区域和医院测评工作的开展。测评分级管理单位申报与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材料格式,请与我中心联系沟通。
(四)联系人及方式:
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信息标准处 董方杰、李岳峰
电话:010-68792939 Email:dongfj@nhfpc.gov.cn
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
2018年4月26日
http://www.nhc.gov.cn/mohwsbwstjxxzx/s2908/201805/0b1cc1d4f29f450ca3f825e7a111eb82.shtml